2018年全球抗肿瘤药企业竞争前瞻
隨著台灣疫情日益嚴峻,工紙需求日益攀高,工廠趕工增加加班時數,人力成本增加,使得正隆今年來成本端增加15%左右。
但是中國人從「大中國」獲得的不僅是每年艱難的「春運」,還有戶籍制度到來的不公平。國土面積大,應該發揮大的作用,例如兩河流域地區適合農耕,而港口城市適合經濟發展,有歷史感的城市適合發展旅遊業,各城市合理發展其優勢,促進民生。
同時,監獄中越來越多冤假錯案,政府從上到下一級一級的壓下來,很多喊冤的聲音都放不出來。跟不上深圳的競爭節奏,就只能選擇落寞離開。事發當天,我的一個朋友也在現場,他畢業於播音主持專業,普通話說得非常標準。但是中國的大不僅沒有發揮其優勢,反而成為走向民主的拖累。因為中國國土面積大,在專制政府的獨裁之下,如果某一個城市發生了什麼事,其他城市的人因為距離遙遠,只能從新聞得知相關信息,官方新聞長期被中央壟斷,只會報導對政府有利內容為主。
但是在網路的渲染下,門口的熱心市民被當做「外國勢力」,也有人認為他們是「香港暴徒」。於是乎,公眾合理質疑、追求真相,成了胡攪蠻纏。例如中國,就是用自己的疫苗當作大外宣的物資,又或者美國,是把疫苗當作鞏固友邦以及利益交換的籌碼。
韓國大邱市政府聲稱透過外國企業得到可供3000萬人施打的輝瑞疫苗消息,輝瑞總公司也駁斥此消息,並表示只跟中央政府洽談以確保疫苗品質。所以你看排名前幾名的國家,要嘛國民人數非常少,要不然就是擁有管道獲得大量疫苗的國家。又像最近的新聞,美韓高峰會時,三星答應會進行一項近400億的投資計劃,美國後來也答應給韓國軍隊疫苗作為共同防疫的一部分,而就在5月30日,韓國也宣布得到美國給的100萬劑嬌生疫苗。以色列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有網友整理輝瑞/BNT到貨相關的外電報導,每個國家幾乎都是分配到少少的疫苗,莫德納也因為工廠製造量降低而無法順利出貨到英國、加拿大,所以疫苗真的不是訂了馬上就會到的,而且就算一口氣來一大堆,也還有施打的問題。」 Photo Credit: 中央社 講這麼長一大串重點只有一個:疫苗真的不會這麼快來,現在就是沒啥貨,要加價購也是得國際排隊,疫情台灣還沒趨緩,做好自己的防護並減少與人群接觸,還是比較要緊。
而國內疫苗的法規限制,如果套用到《藥事法》第48-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不受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之限制: 一、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文:No.4(住院醫師) 關於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苗,首先要有個超級重要且正確的認知,那就是現在買疫苗不像菜市場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也不是PChome一樣隨買隨到。關於到底企業地方到底能不能買疫苗的問題,其實就看各國的法規跟安排如何,像印尼還是中央採購,但是因為施打率不佳所以開放給自己企業購買(state-owned distributor)。此外,也要注意藥廠願不願意跟民間或是地方政府簽約,輝瑞/BNT最近才拒絕了德里政府的購買申請,說只願意賣給中央政府。
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台灣的民間單位,可以自己買疫苗嗎? 關於BNT上海復星的問題,我推薦我朋友寫的〈BNT疫苗相關爭議查證:BNT疫苗有兩種?上海復星的是中國製?〉。像是當印度疫情爆發時,美國就答應會提供6000萬劑AZ疫苗(美國FDA沒有給AZ疫苗EUA,但是他還是囤這麼多AZ的貨)。簡單來說,就是國際上目前只有德國原廠的b2疫苗,上海復星拿到的是原廠沒錯,他們手上也有囤了一些現貨沒錯,中國有拿到BNT分裝權,但是還未開始正式生產,該要去考慮這批現貨問題的是保存以及運送問題,而不是疫苗是不是德國原廠的。(此外,以色列雖然已經打了近六成人民,他們現在也在積極製作國產疫苗,已經進入二期了。
因為以色列是直接跟輝瑞簽約,除了重金(約用國際上兩倍的價錢)跟輝瑞簽約之外,另外還說施打的結果數據可以讓輝瑞拿去追蹤,等於是做大規模人體實驗(也順便讓輝瑞發表期刊),所以輝瑞才會這麼快提供疫苗給以色列。印度也有開放自己企業購買,但因為連他們自己生產出來的都不夠,目前並無明確新聞有提到哪間企業有買到。
最近印度因為疫情爆發,才終止了AZ的出口,加上希望增加產能給自己的國產疫苗「Covaxin」,連帶影響到原本AZ疫苗的出口以及配送(那其中會不會有合約違約之類的問題,這就要看他們當初怎麼談的了)。過去很多罕見藥物、藥廠退出台灣健保的藥物,都是用這個方式申請,不過很尷尬的是目前多數市面上有效的疫苗都還是EUA, 多半會要求跟中央政府簽約,所以指揮中心一開始還是採取中央統一採購,不過現在也開放民間買買看(目前有送件的是郭台銘、竹科產業、佛光山、跟幾家不願意具名團體)。
二、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也因此,拿當時的以色列來說台灣都買不到輝瑞疫苗,並不公平。其中,佛光山的部分已經被嬌生總公司回應,表示只跟中央政府談,有送件的郭董其實不論買不買得成他都賺到名聲,有買成,郭董好棒政府無能,沒買成,政府真爛卡郭董(或是政治現實郭董別難過)。韓國自己有AZ疫苗代工廠,但是韓國總共訂購1.92億劑疫苗(4月才再加訂了4000萬劑輝瑞),結果國內目前僅施打近800萬劑。至於張亞中只送一張委託函就放話,還是去旁邊站比較好。所以,並不是有錢馬上就可以買到疫苗,擁有專利與有能力製造者,才有資格決定疫苗走向。
所以其實是可以專案來審核的。所以你看郭台銘其實也說得很保守:「疫苗採購不是上街買菜,在全球都在搶疫苗的情況下,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保障醫護人員的《醫療法》 其實不光現在,過去醫護人員無端遭受患者攻擊,或是受不禮貌對待的情況亦時有所聞。另外據說這位傷人的確診者當時還嗆聲「留他們一條命就很好了」,若為屬實代表主觀其實具有殺人故意,甚至可能成立殺人未遂。
以非法手段對醫事人員的妨礙醫療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第3項)。現在醫療能量緊繃,護理師公會理事找陳玉鳳也疾呼政府應該要看見第一線人員的需求,希望能多保護第一線護理人員。
前項行為若致生死亡或重傷等結果,加重刑度(第4項)。但根據新聞報導指出,有許多患者竟然對醫護人員當傭人一般使喚,態度不佳外甚至還出現攻擊行為。而那些對醫護人員呼來喚去,不尊重其人格權的患者們,除了可用《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第69條處以罰鍰外,亦可能因對醫護人員使用公然侮辱、恐嚇等方式妨礙醫療行為,而違反《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面對嚴峻的疫情,大家更要靜下心來,尤其要體諒第一線的醫護人員,也要落實自身的防疫工作。
近日就有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確診者因為不滿遭到隔離,竟持刀砍傷三名護理師,其中一名還傳出右手韌帶被砍斷,未來恐怕難以再回到職場。對這種情況,《醫療法》第106條便規定各種妨礙醫療業務執行之行為的罰則。
此案中傷人的患者,由於造成護理師右手韌帶斷裂,恐無法回復機能,因為符合重傷「毀損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的機能」的定義,至少應該就《刑法》第278條重傷罪與《醫療法》第106條第4項中從重處斷。毀損醫療機構等場所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將負刑事責任(第2項)。
刑度或有調整的空間? 《醫療法》第106條之規定,相對於《刑法》而言是為了保障醫護人員所制定的「特別法」,所以對於「攻擊醫護人員」的行為應該要負上更重的刑事責任才更為合理。目前全國疫情嚴峻且醫療人力吃緊,醫護人員都冒著生命危險在第一線救治病患。
法操也認為需要強力譴責此案的行為,除檢察官應積極偵辦外,對於犯後還嗆聲的行為更應向法院從重求刑這就像我們要參加僅是一個照顧世界人民健康的世界衛生組織,中國就嚴加阻擾,當年他們面對爭取參加世衛的台灣代表,就曾直接嗆說「誰理你們」。台灣疫苗之亂比防疫還亂 自從台灣疫情有了破口之後,疫苗成了大家當下最大的盼望。如果說疫苗投資開發是炒股,那麼台灣政府防疫完善的過去一年,股票不也大漲,相關晶片股大賺,難道這也是政府刻意做好防疫,為討好晶片廠商而「惡意」炒股嗎? BNT疫苗廠不先給德國政府疫苗,這就像今天的國產疫苗,政府投資研發成功不先提供足夠劑量給台灣政府,而大賣他國,如果我們是德國國民,大家不罵翻才怪,各種陰謀論也一定百花齊放。
如今我想他一定很有感覺,台灣的疫情一破口之後,大家不只是生活受限縮,爭辯的話題之可笑,一定也讓他張口瞠目。看到同學群組中聲聲說,我們僅是要國際認證的疫苗來,為何不能拿到,說得好像很卑微,但是意思就是台灣政府無能,個人只能搖頭嘆氣。
即使當時疫苗荒,德國死亡超過五萬,疫苗之火燒遍德國,德國人民雖大為不滿,但也不會有人無的放矢地說政府炒股。台灣疫情沒有失控 去年五月我回台灣時一位德國記者向我提到,他說台灣沒有疫情雖然完美也安全,但是可惜他完全體會不到德國家鄉的親友因為防疫而被限制的生活,這也使得他和親友沒有防疫的共感話題。
個人比較不能理解的是,德國政府信用破產,是因為早期防疫措施出錯,但是台灣政府防疫做得那麼完善,辛苦建立的防疫信任,僅因疫苗採購問題就被民眾用腳踐踏,原因在哪?民眾不信任保護自己生命做好到位的政府,卻執意要質疑政府公信力,是怎樣的邏輯與道理? 老實說,比起印度現在的傳染與死亡數字,如果這個世界還有公平,這些藥廠大國應該捐贈給印度,先救助他們人民的性命。談話中感覺到他自己在台灣雖感到身心安全,卻有那麼點小小的一絲可惜。